发行债券
250. 未来几年,北部都会区相关工程将陆续展开,加上其他与经济民生相关的基建工程,政府的基本工程开支将进入高峯期。中期财政预测的基本工程开支,由去年预计平均每年约九百亿元,增加至未来平均每年约一千二百亿元。
251. 为了确保这些策略性基建工程项目按时推展,早日惠及经济民生,我们会更灵活善用市场资源,包括采用更多元的发展模式以推展相关项目,例如更多的公私营合作、原址换地、试行「片区开发」等。我们也会通过发行政府债券融资,确保这些对香港未来发展至关重要的项目进度,不会因公共财政状况而受到制约。
252. 发行政府债券是公共财政管理工具之一。环顾全球,通过发债支持基建发展是国际普遍做法。只要发债额控制在公共财政稳健的水平,可让资金灵活运用及对未来经济作投资,为社会带来更大的回报及效益。
253. 香港有条件、也有能力适度增加发债,灵活运用市场力量。随着基建开支的增加,我会相应扩大发债规模,预计二零二五/二六至二零二九/三零年度的五年间,每年在「政府可持续债券计划」及「基础建设债券计划」下发行债券合共约一千五百亿元至一千九百五十亿元,其中约百分之五十六用于为到期的短期债务再融资。
254. 在中期财政预测期内,我们预计政府在上述两个债券计划的合共借款上限将由现时的五千亿元上调至七千亿元。政府债务与本地生产总值的比率将维持在百分之十二至十六点五的水平,属于非常稳健和可控的水平,远低于大部分先进经济体的债务水平。
255. 我强调,政府发债所得资金是用在基建投资,不会用于支付政府经常开支,这是我们一直严守的财政纪律。政府发债除了善用市场资金支持基建项目,更有助推动债券市场发展。另一方面,基建投资所带动的经济活动和产业发展,将为香港带来更多新的发展机遇和收入。而通过发行较长期的债券来支持较长期的工程项目,也能让现金流年期与工程项目的资金需要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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