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預算案演辭

支援市民

43. 為減輕市民的經濟壓力,我會推行以下一次性紓緩措施:

(一)   寬減二零二二/二三課稅年度百分之百的薪俸稅和個人入息課稅,上限為六千元,全港一百九十萬名納稅人受惠。有關扣減會在二零二二/二三課稅年度的最終應繳稅款反映。政府收入將減少八十五億元;

(二)   寬減二零二三/二四年度首兩季的差餉,住宅物業以每戶每季一千元為上限,估計涉及三百零三萬個住宅物業,政府收入將減少五十二億元;

(三)   向領取社會保障金額的合資格人士,發放金額相當於半個月的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標準金額、高齡津貼、長者生活津貼或傷殘津貼,額外開支約二十七億二千一百萬元。在職家庭津貼亦會作相若安排,額外開支約一億一千六百萬元;

(四)   將「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下的臨時特別措施延長六個月至今年十月底,為市民每月超出二百元的實際公共交通開支提供三分之一的補貼,以每月五百元為上限,涉及額外開支約十億八千萬元,估計每月惠及約三百五十萬名市民;

(五)   為參加二零二四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學校考生代繳考試費,開支一億五千一百萬元;及

(六)   為每個合資格電力住宅用戶戶口提供一千元的電費補貼,涉及約二十九億元。現行向此等戶口提供每月五十元的電費紓緩金計劃,將延長至二零二五年年底,涉及約三十五億元。約二百九十萬個住宅用戶將可受惠。

44. 此外,我建議由二零二三/二四課稅年度起,增加子女基本免稅額及子女出生課稅年度的額外免稅額,由現時的十二萬元增至十三萬元,估計將惠及三十二萬四千名納稅人,每年稅收減少六億一千萬元。

 

 

上一頁 | 目 錄 |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