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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案演辭 

推動資產管理業發展

72.      在金融海嘯中,中國經濟強勁反彈並帶領亞洲區整體復蘇,創造很多投資機會。亞洲已經成為環球機構投資者的亮點,我們相信更多機構投資者會把亞洲的投資比重增加。同時,越來越多機構投資者會選擇在亞洲設立據點作投資平台。香港本身已有一流的硬件及軟件,包括雄厚的資產管理業基礎,加上內地對理財及資產管理服務的龐大需求,香港絶對有條件發展為亞洲首要資產管理中心。

73.      我建議推出多項措施,加強業界的競爭力,吸引更多人才、資金和產品匯聚香港。首先,我建議擴大交易所買賣基金(即ETF)的印花稅寬免範圍。現時,如果ETF不包含港股,我們會寬免其買賣的印花稅。但如果ETF含有港股,無論比重多少,均不能享受這項優惠。隨着亞洲金融市場進一步融合,追蹤區內一籃子股票的ETF會越來越普遍。為了促進市場在這方面的發展,我建議把寬免範圍擴大至港股佔相關指數比重不高於百分之四十的ETF,以減低交易成本,推動ETF市場多元化及健康發展。

74.      本地債券市場方面,現時年期屬七年以下,但不少於三年的合資格債務票據,其所衍生的利息及利潤享有百分之五十的利得稅減免。我建議將優惠擴展至年期少於三年的合資格債務票據。我們亦計劃修改《稅務條例》中要求有關債務票據須在香港向公眾發行的條文,使其更能切合市場要求。

75.      同時,為了吸引更多基金經理利用香港管理海外資金,稅務局局長會進一步闡明「中央管理及控制」的定義,以釋除業界在申請豁免利得稅時,有關離岸基金管理委員會董事居留地的疑慮。我亦建議更新《稅務條例》中的認可證券交易所及期貨交易所名單,擴大離岸基金期貨交易稅務豁免的適用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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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 201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