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住物業維修
154. 我亦留意到,有些貧困長者因為有經濟困難,未能適當地維修自住物業,而個別長者業主的困境甚至可能使其他業主或業主立案法團無法遵從屋宇署發出的建築物維修命令,以致影響大廈公共地方或外牆的安全。
155. 有見及此,我建議預留10億元,在未來五年資助有需要的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或進行改善安全工程,每名合資格長者的資助以40,000元為上限。這建議可讓三萬名長者受惠。
156. 早前透過屋宇署、市建局或房協借款進行物業維修,但無法償還貸款的長者,亦可申請上述資助,以償還有關債項。我們會委託房協推行這計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