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阔税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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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阔税基 稳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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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香港的税基狭窄。长远而言,我们需要扩阔税基,以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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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以下是香港与经济合作及发展组织成员国(经合组织)有关税制的一些数据比较:
- 香港的非税项收入约占总收入的百分之四十,而经合组织的有关数字则约为百分之十四,这显示香港对来自卖地和投资回报等非税项收入的倚赖,远高于这些经济体系;
- 在税项收入中,香港来自公司利得税的收入占税收总额的百分之三十四,远高于经合组织的百分之九;
- 香港没有一般消费税。经合组织仅是从一般消费税所得的收入,即未计及就个别商品及服务征税的收入,平均已占当地税收的百分之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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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香港较经合组织成员国依赖利得税和与房地产有关的税项或非税项收入。由于这些收入易受经济周期影响,加上我们的税种少,相比其他有较多广阔税种的经济体系,我们在经济逆转时处理财赤的能力较弱。如果要大幅增加收入,往往只能增加直接税(如利得税和薪俸税),但这样对疲弱的经济并无好处。再者,世界其他地方倾向逐渐减低直接税,以期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环境下争取成为国际企业的投资基地,并透过增加消费税来弥补收入。若我们反其道而行,以增加直接税作为填补赤字的政策,定会削弱香港的竞争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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