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
170. 香港是中国唯一实行普通法的地区,拥有健全的法律制度及优质的法律人才。这些都是香港优良营商环境的基石,也为我们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171. 在中央的大力支持下,「国际调解院」在成立后会将其总部设在香港,成为首个在香港设立总部的政府间国际组织,专门以调解方式处理国际争端。这有助吸引争议各方、调解员、律师等专业人士选择香港进行调解,亦会带动相关经济活动。
172. 此外,律政司会继续举办国际会议和交流等活动,并带领业界到访内地、中东及东盟成员国,推广香港的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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