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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案演辞

对外贸易

112. 内地与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分别是香港的第一及第二大贸易伙伴。我们会继续争取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的框架下引入更多开放措施,为香港业界进入内地市场创造更有利条件。香港与东盟缔结的自由贸易协定(自贸协定)和相关的投资协定在去年全面生效以来,一直推展顺利。东盟成员对香港寻求加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亦表示欢迎。特区政府现正加紧争取香港尽早加入RCEP。

113. 除了香港的主要贸易伙伴外,我们亦会继续争取与其他经济体缔结自贸协定及投资协定,并藉着新设立的驻迪拜经济贸易办事处,加强与中东地区的经贸连系及吸引中东企业来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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