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援初创企业及科技投资
53. 香港的创科生态日趋蓬勃,初创企业数目由二零一四年约一千间跃升至去年约四千间;同期风险投资基金投资额由十二亿四千万元激增至约四百一十七亿元。现时香港为亚洲第一、全球第二大的生物科技集资中心。
54. 近年,政府和本地大学都投放了不少资源培育初创企业,协助师生团队将研究成果商品化。两大旗舰园区—即香港科技园公司和数码港,为初创企业提供一站式的支援。香港至今见证了十多间独角兽的诞生及成长。
55. 过去数年,除了二十亿元的「创科创投基金」外,我们亦通过科技园公司和数码港分别成立了「科技企业投资基金」和「数码港投资创业基金」。不同基金有各自特定的投资重点,显著扩阔了香港初创企业的集资渠道。
56. 尽管如此,这些基金的投资对象主要是起始阶段的初创企业,未必适合一些稍具规模并正在拓展业务的企业,而部分这类型的企业往往极具发展潜力。事实上香港本身也孕育了不少成功例子。
57. 两年前我在预算案宣布在「未来基金」拨出部分款项,成立一个名为「香港增长组合」的投资组合,投资于「与香港有关连」的项目,目标是巩固香港作为金融、商贸和创科中心的地位,长远提升香港的生产力和竞争力。政府去年已任命八家基金经理作为普通合伙人进行策略性的投资。为培植一些较成熟及具潜质的企业,贡献香港经济,我会进一步把「未来基金」对「香港增长组合」的分配增加一百亿元,当中五十亿元会用作成立一个新的投资基金–「策略性创科基金」。我会邀请科技园公司和数码港物色对香港具有战略价值的科技企业以及可以丰富创科生态的投资机会。
58. 另一方面,「创新及科技基金」下的「大学科技初创企业资助计划」一直支援大学成立初创团队,将其研发成果商品化,从而创造经济价值。为进一步把研发成果落地,我会将给每所大学的资助额倍增至一千六百万元,新增的资助会为大学初创企业提供与私人投资一比一的资金配对,每间初创企业每年最多获一百五十万元资助,为期最长三年。有关措施的额外支出为每年四千八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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