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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案演辭

國際稅務新規定

187. 香港與全球一百三十多個稅務管轄區於去年承諾,落實由經合組織制訂的國際稅務改革方案,以應對侵蝕稅基及轉移利潤的行為(有關改革方案簡稱「BEPS 2.0」)。BEPS 2.0的全球最低實際稅率只涵蓋營業額至少達七億五千萬歐元的大型跨國企業集團,不會影響本港的中小型企業。政府已就如何落實BEPS 2.0,與受影響的企業交流,闡明政府的原則,包括維持香港稅制簡單、明確和具透明度的優勢,保留地域來源徵稅等,以及盡量減輕企業的合規負擔。政府會和有關企業保持溝通,讓它們盡快適應新的稅務規則。

188. 我們打算在今年下半年向立法會提交立法建議,以按照國際共識落實全球最低實際稅率等相關規定。與此同時,我們會考慮由二零二四/二五課稅年度開始向上述大型跨國企業集團徵收本地最低補足稅,確保它們的實際稅率達致全球最低實際稅率百分之十五的水平,以保障本港的徵稅權。我們粗略估算補足稅每年涉及一百五十億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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