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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案演辭

暫緩追討欠租

117. 現時困難的經營環境對不少企業都是個挑戰。考慮到租金是中小企經營成本的一個主要部分,我們會盡速立法禁止業主對指定行業未能如期繳交租金的租戶,終止租約、服務或採取其他相關法律行動,措施為期三個月,並可按需要再延長最多三個月;法例在六個月後會自動失效。有關安排讓處於水深火熱的企業有喘息空間,亦協助穩住就業。金管局會與銀行密切溝通,如有業主因租金收入減少而影響其還款能力,銀行會彈性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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