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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案演辭

紓解民困

33. 此外,我亦會推行以下一次性措施,緩解經濟下行對市民構成的打擊:

(一) 寬減二零二零/二一課稅年度百分之百的薪俸稅和個人入息課稅,上限為一萬元,全港一百八十七萬名納稅人受惠。有關扣減會在二零二零/二一課稅年度的最終應繳稅款反映。政府收入將減少一百一十四億元;
(二) 寬減二零二一/二二年度四季的住宅物業差餉,首兩季以每戶每季一千五百元為上限,其後兩季以每戶每季一千元為上限,估計涉及二百九十五萬個住宅物業。政府收入將減少一百一十六億元;
(三) 為每個合資格電力住宅用戶戶口提供一千元的電費補貼。這項措施將涉及約二十八億元的開支,超過二百七十萬個住宅用戶將可受惠;
(四) 向領取社會保障金額的合資格人士,發放金額相當於半個月的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標準金額、高齡津貼、長者生活津貼或傷殘津貼,額外開支約二十三億八千二百萬元。在職家庭津貼及以個人為申請單位的鼓勵就業交通津貼亦作相若安排,額外開支一億二千一百萬元;以及
(五) 為參加二零二二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學校考生代繳考試費,開支一億五千萬元。

34. 這次經濟下行周期較長,部分人士面對財政困難,不少人建議設立臨時失業援助金,政府亦已多次闡述不接納建議的政策考量,改以在綜援計劃下設立有時限的特別計劃,援助失業人士。

35. 考慮到疫情令不少基層市民開工不足,政府建議降低在職家庭津貼計劃的工時要求,包括把非單親住戶的基本工時要求,由現時每月最低一百四十四小時大幅下降一半,為期一年。如獲財委會批准,最早可於六月起實施。

36. 為使失業人士多一個財政選項,我建議設立「百分百擔保個人特惠貸款計劃」,作為輔助措施,由政府提供擔保,申請人貸款額上限為在職期間平均每月收入的六倍,以八萬元為上限。首十二個月只須還息,之後本金連利息最長可攤分五年償還,年利率固定一厘。申請人如按時全額還款,已繳付的利息將全數退還。自由職業人士如證明失去收入亦可申請。政府總擔保額為一百五十億元,申請期為六個月。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財庫局)會聯同按證保險公司稍後公布細節。

37. 疫情令市民對環境衞生,包括大廈渠管錯誤接駁及失修的情況,日表關注。我會預留十億元,資助超過三千幢差餉租值不高的老舊樓宇業主進行渠管維修或提升工程。針對無力自行籌組工程的大廈,例如「三無」大廈,屋宇署會運用《建築物條例》下的權力,按風險有序地代有關業主進行工程,他們亦可受惠於資助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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