纾解民困
33. 我会推行以下措施,纾缓市民的经济压力:
(一) | 宽减二零一九/二零课税年度百分之百的薪俸税和个人入息课税,上限为二万元,全港一百九十五万名纳税人受惠。有关扣减会在二零一九/二零课税年度的最终应缴税款反映。政府收入将减少一百八十八亿元; |
(二) | 宽免二零二零/二一年度住宅物业全年差饷,以每户每季一千五百元为上限,估计惠及二百九十三万个住宅物业。政府收入将减少一百三十三亿元; |
(三) | 向领取社会保障金额的人士发放多一个月的综合社会保障援助标准金额、高龄津贴、长者生活津贴或伤残津贴。鼓励就业交通津贴亦会作出相若安排。政府开支约四十二亿二千五百万元; |
(四) | 为香港房屋委员会和香港房屋协会公共租住单位的较低收入租户代缴一个月租金。政府开支约十八亿二千九百万元;以及 |
(五) | 为参加二零二一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学校考生代缴考试费。政府开支约一亿五千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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