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助中小企
21. 全港三十二万家中小企,聘用五成的私营机构雇员,是香港经济的中流砥柱。面对来年严峻的环境,我会为中小企提供适当的支援措施,稳定就业市场。
22. 为了应付资金周转的问题,我会推出三项措施︰
(一) | 延长「中小企融资担保计划」下「特别优惠措施」的申请期至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
(二) | 把该措施的担保费年率降低一成;以及 |
(三) | 取消该措施的最低担保费。 |
23. 为了减轻企业的负担,我会宽减二零一五/一六年度百分之七十五的利得税,上限为二万元,全港十三万名纳税人受惠。政府收入将减少十九亿元。
24. 我会宽免二零一六/一七年度的商业登记费,让一百三十万名经营业务者受惠。政府收入会减少二十五亿元。
25. 为了加强中小企的长远竞争力,我会在「创新及科技基金」下推出「科技券先导计划」,资助中小企使用科技服务和方案,提高生产力和升级转型。先导计划为期三年,以配对形式,为每间合资格中小企提供最多二十万元资助,预计开支为五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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