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裝與設計
69. 我在去年宣布運用五億元,推動時裝業發展。我會推行「時裝業發展措施諮詢小組」的三項建議︰
(一) | 加強在本地和海外推廣香港的時裝設計師和新進時裝品牌; |
(二) | 參考其他時裝都會,包括倫敦、紐約和首爾的經驗,為時裝設計師設立創業培育計劃;以及 |
(三) | 成立資源中心為年輕設計師提供技術培訓和支援。 |
70. 我會在下年度推出第三期「設計創業培育計劃」,整體取錄名額增加至九十家初創設計企業,協助它們建立商務網絡、宣傳和進行市場推廣。
71. 我亦會透過「創意智優計劃」資助十個本地新進時裝品牌的設計師參與巴黎時裝周,而貿易發展局(貿發局)亦將為香港設計師在紐約時裝周舉辦時裝表演,在當地推廣品牌,提升知名度,吸引海外買家。我們會在下半年推出一連串活動,包括貿發局首次舉辦的年度國際時尚匯展CENTRESTAGE,以及在設計營商周期間舉行香港和亞洲品牌的時裝展和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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