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
97. 香港私人财富和资产管理业务迅速增长。截至二零一三年年底,基金管理业务合计资产按年增长两成七,超过十六万亿元。
98. 我在去年的财政预算案建议全面宽免交易所买卖基金(ETF)转让的印花税,修订法例已获立法会通过,有关的印花税宽免亦已在本月十三日起生效。我们计划稍后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让私募基金可以享有离岸基金的利得税豁免。我们亦正草拟法例,为引入公司型开放式基金提供法律框架。
99. 为了吸引跨国和内地企业在香港成立企业财资中心,向集团属下企业提供财资服务,我们会修订《税务条例》,在符合指明条件下,企业财资中心的相关利息支出在计算利得税时可获扣免,以及就指明财资业务的相关利润,宽减利得税百分之五十。我们会于二零一五/一六立法年度提交相关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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