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管理
79. 香港私人財富和資產管理業務迅速增長,在亞洲首屈一指。截至二零一二年年底,香港有四十五間銀行經營私人財富管理業務,聯同其他基金經理的有關業務,他們所管理資產按年增長四成,達十二萬六千億元,創歷史新高。
80. 我在去年的財政預算案建議私募基金可以享有離岸基金的稅務優惠,吸引私募基金來港開展業務,我們已完成業界諮詢,會盡快展開立法工作。至於我建議引入開放式基金公司形式,吸引基金來港註冊,我們已經擬訂規管框架,將於下個月展開諮詢。
81. 我在二零一零年將港股佔相關指數比重不高於百分之四十的交易所買賣基金(即ETF)納入印花稅寬免範圍後,香港交易所上市的ETF,由該年年底的六十九個大幅增加至去年年底的一百一十六個,每天平均成交金額由二十四億元上升至三十七億元,令香港成為亞太區最大的ETF市場之一。我建議全面寬免ETF交易的印花稅,令港股成分較高的ETF,能夠降低交易成本,促進香港在ETF開發、管理和交易三方面的發展。
82. 不少跨國企業集團會利用香港的平台,管理企業在全球或區內的財資活動。為了增強香港對這類活動的吸引力,強化我們金融和專業服務的優勢,我已經要求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聯同金管局成立專責小組,檢討《稅務條例》對相關業務在利息扣稅方面的要求,為這些業務扣減若干利息支出的安排釐清原則。專責小組會在一年內向我提出具體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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