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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案演辞
支援求职者
147. 对香港人来说,「有份工」至为重要。工作不但提供稳定的收入,更为个人和家庭提供保障,是稳定社会的关键。因此,我一直十分重视就业问题。要解决就业问题,必须从两方面入手。首先是发展经济,因为只有经济蓬勃发展,我们才有更多就业机会。另一方面,我们亦会提供适切的就业支持及培训,提升求职者的竞争力及就业意欲,令他们可以把握这些就业机会。为此我将会增拨1亿7,300万元推行以下的措施。
148. 劳工处会推出为期两年的「就业导航试验计划」,向那些接受劳工处深入就业辅导及职位选配服务后,持续工作满三个月的人士,发放合共5,000元为鼓励。有关计划每年提供11 000个名额。计划是为了响应「有工无人做,有人无工做」的错配现象,充分利用本地的劳动生产力,鼓励就业。
149. 此外,为加强协助有特别就业困难的青少年,劳工处会推出针对性的就业计划,对象是15至24岁、低学历、因情绪、行为或学习有困难等问题而需要特别协助的青少年,透过非政府机构为他们安排为期12个月的培训及工作实习。有关计划提供500个名额。
150. 另一方面,我在上一份财政预算案中增拨了超过4亿元,用以加强劳工处一系列的就业及培训服务。这些服务会在二○一○至一一年度继续让求职人士受惠。
151. 在预算案咨询期间,我关注到有不少意见要求扩大交通费支持计划。现行计划的目的,是鼓励居住在偏远而就业机会较少地区中有需要的求职人士,「走出去」寻找工作机会及就业。劳工及福利局会在年底前完成有关如何减轻低收入在职人士交通费负担的研究。现有交通费支持计划会在完成研究前继续推行。我会视乎研究的结果在资源上作出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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