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案演辭
知識產權
106. 根據現行的稅務安排,企業就購買專利權和工業專門技術的資本開支,在計算利得稅時可獲扣免。為鼓勵企業更廣泛運用知識產權,推動創意產業發展,我建議將有關扣免安排擴展至註冊商標、版權及註冊外觀設計。稅務局會就此制訂詳細建議。
107. 在專利權方面,創新及科技基金轄下的「專利申請資助計劃」,為本港公司及發明者在首次申請專利時提供財務資助,協助他們將研發成果轉化為資產,加以保障。為進一步鼓勵創意創新,我們會將計劃的資助上限由10萬元提高至15萬元。創新及科技基金下研發項目在申請專利方面的支出上限,亦會同步提高至15萬元。
目 錄 |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