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案演辞
粤港环保合作
74. 我们会在《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下与广东省政府共同推动「绿色大珠三角地区优质生活圈」,扩展以往的合作范畴,将大珠三角地区建设成一个高科技、低污染、低耗能的城市羣,进一步拓展地区性的高科技循环再造产业;推动企业采用先进清洁生产及节能减排技术;并在特区政府与国家能源局签署的能源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基础上,鼓励两地能源企业在电力和天然气供应,以及建设相关设施方面加强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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