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区徽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二○○八至○九年度政府财政预算案 香港品牌
GovHK香港政府一站通简体版English
搜寻
搜寻 网页指南
联络我们
*
图片
图片
预算案演辞
图片
图片 列印此页 图片
预算案演辞
预算案重点
预算
网上广播
新闻稿及演辞
相关文件
过去的财政预算案
相关网页
财政预算案内主要措施的实施情况
图片
 

捐款扣税上限

130.    慈善团体对支援弱势社羣一向都不遗余力。为鼓励商界及社会人士更慷慨地向慈善团体捐款,我建议把可扣除捐款占利得税、薪俸税和个人入息课税应评税金额的比例上限,由百分之二十五提高至百分之三十五。政府会因此少收约8,000万元。

 

 

目 录 | 下 页

图片
 
 
2007 | 重要告示
修订日期 : 200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