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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类贸易和集散业务

112.    接着我会谈谈酒类贸易和集散业务。根据业界估计,在日本以外亚洲地区的餐酒消费额,目前占全球市场约百分之七,总值约为550亿元。业界预测,这个区域的餐酒消费额未来会有可观增长,而增幅最大的地区包括内地、香港、新加坡、南韩及台湾。

113.    香港的优越地理位置、先进运输物流基建及国际推广经验,有利发展与优质餐酒相关的贸易、贮存及集散业务。

114.    现时,伦敦是全球优质餐酒的贸易和集散中心。业界表示,当中有不少业务为香港公司拥有。有业内人士估计,如果香港积极发展与优质餐酒有关的各类业务,我们在餐酒贸易、贮存和拍卖方面的生意额,可能有高达总值40亿元的增长。长远而言,我们相信也可为那些与餐酒贸易有协同效应的经济活动,例如饮食服务、旅游、品牌推广和展销、餐酒欣赏和教育等,创造更有利的发展条件,并可开创新的职位。

115.    在考虑发展潜力和职位的创造后,我认为应该支持这些业务在香港进一步发展。业界曾表示,目前的酒税和相关的行政管制措施,是妨碍与餐酒有关业务发展的主要因素。我建议即时免收葡萄酒、啤酒及其他非烈酒酒类饮品的应课税品税,并在法例修改后,撤销有关的行政管制措施,以方便这些酒类饮品的进出口和贮存。政府每年会少收约5亿6,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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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200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