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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俸稅

 

邊際稅階及稅率

64.        我建議把薪俸稅的邊際稅階及邊際稅率回復至二○○二/○三年度的水平,即邊際稅階由30,000元擴闊至35,000元,而最高的兩個邊際稅率則由現時的百分之十三及百分之十九,分別調低至百分之十二及百分之十七。個人免稅額和標準稅率則維持不變。

子女免稅額

65.        為紓緩父母在養育子女方面的負擔,我建議把子女免稅額由現時每名40,000元提高至50,000元。此外,我建議就每名子女在出生的課稅年度,提供一次過額外50,000元的子女免稅額。

個人進修開支扣除

66.        為配合香港知識型經濟的發展,政府一向鼓勵在職人士透過進修,不斷自我增值。為此,我建議把個人進修開支的最高扣除額,由40,000元增加至60,000元。

67.        以上的個人稅項寬減措施會在二○○七/○八年度落實。這些措施會減輕110萬名納稅人的稅務負擔,而政府每年收入則會減少約49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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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 重要告示
修訂日期 : 2007年0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