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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助弱势社 

63.     政府一直致力扶助社会上有需要的社羣,并投放大量资源在教育、医疗、公共房屋及建立基本的安全网。为了贯彻行政长官「福为民开」的施政方针,我会由二○○六/○七年度起,每年增拨约1亿元,以扶助弱势社羣。新增及改善的服务包括:

  • 增拨2,700万元,为离院的残疾人士和精神病病人,加强疗养和日间持续复康服务,以及加强为住在复康院舍的残疾人士提供服务;

  • 增拨3,000万元,加强家庭支援,包括增加综合家庭服务中心的外展服务;

  • 增拨2,000万元,加强长者家居照顾服务,进一步落实以 「社区为本」的政策,让长者在家中安老;及

  • 增拨2,000万元,完善「儿童身心全面发展服务」和把这服务逐步推广至其他社区,及早识别有特别需要的儿童及其家庭,例如单亲和低收入的家庭,为他们提供更适切的服务。

64.     工作是失业人士重拾自信及自力更生的最佳办法。对于有工作能力的人,政府的重点不单是提供福利,而且还透过教育和培训提升能力,并给予适切的就业支援和鼓励。在未来五年,我会增拨约2亿3,000万元,进行这方面的工作。新增及改善的服务有:

  • 增拨6,000万元,延续「深入就业援助计划」两年,协助失业综援人士重觅工作;

  • 增拨2,000万元,在下一个年度推行多项加强就业援助的新措施,包括:

    • 试行「走出我天地」计划,激发未能重投工作的年青综援受助人的就业动机;

    • 加强地区就业援助,以鼓励长期领取综援人士工作,并试行提供一次过的1,500元额外津贴,协助他们适应重投工作初期的生活;

    • 试行在天水围、东涌及北区为有经济需要并已完成雇员再培训局全日制课程的学员,提供短期交通费支援,鼓励居住在较偏远地区的非综援失业人士重投工作;及

    • 推动社会企业的人员培训;及
  • 预留1亿5,000万元,在未来五年加强以地区为本的扶贫工作,包括为社会企业提供援助。

65.     政府会进一步促进社会企业的发展。我们建议放宽现时申请「创业展才能计划」的机构须聘请六成以上残疾人士的规定,以利便更多社会企业开拓新业务,让多一些残疾和失业人士受惠。社会企业亦可以利用现时为一般中小型企业而设的支援服务。我们也会在具透明度、公平和物有所值的原则下,利便社会企业参与竞投政府合约。

66.     扶贫委员会于去年成立,主要目的是检视各项现行的政策,以加强成效。该委员会来年会继续研究如何扶助弱势社羣及贫困人士,亦会协调上述措施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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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 | 重要告示 修订日期 : 2006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