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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稅務紓緩

68.    在制訂這份財政預算案時,我聽到不少意見要求增加供養父母和子女免稅額。現時供養60歲或以上的父母或祖父母的納稅人可享有免稅額。由於經濟轉型,年紀較大但又不足60歲的人士失業情況仍然較為嚴重。雖然這些父母較容易重投全職或部分時間工作,但年輕一代無可避免要承擔更重的供養父母責任。為了減輕他們的負擔,我建議提供每年15,000元的免稅額予供養5559歲的父母或祖父母的納稅人,而與這些父母或祖父母同住的納稅人則可享有額外的15,000元免稅額。

69.    我明白香港人望子成龍,對子女的教育非常重視,加上生活水平提高,父母在子女教育及其他方面的開銷實在不少。因此,我建議把子女免稅額由現時每名子女30,000元增加至40,000元。有意見認為,政府應提供子女教育稅務優惠。我相信上述增加免稅額的建議,是較為有彈性及簡單的做法,有助減輕家長在子女教育方面的負擔,亦可令更多人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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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 重要告示
修訂日期 : 2005年03月16日